项目内容:
(略)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内容
-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需要向原中(略)、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同时根据《中电信新采购〔(略)〕7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采购实施细则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三条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共3天。
- 联系方式
电话:(略)
(略):
地址:(略)p>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略)“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日 期:(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