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略)公(略)综(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中国(略)公(略)综(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略)公(略),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现(略)代理本项目比选事宜,现对中国(略)公(略)综(略)进行公开比选。
1(略)概况
1.1(略)名称:中国(略)公(略)综(略)
1.2 项目概况:(略)综(略)量清单为准。
1.3 建设地址:(略)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比选范围
2.1(略)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2 工期:7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略)专业(略)级及以上国家(略)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5供应商须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需提(略)站((略)www.(略).cn)或“(略)站(http:(略).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被中国(略)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略)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略)”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略)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略)包转包。
4.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略)年4月7日至(略)年4月(略)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略):(略)时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下同),至(略)获取。
备注:比选文件售价(略)/份,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委托人身份原件,和满足本公告“3.1——3.(略)”的所有证明材料(略)的复印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4月(略)日下午(略):(略)(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略)n>
6.比选(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比选(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比选(开标)地址:(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
8.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代理联系人:(略)老师
联系电话:(略)-(略)
邮 (略)n>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