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股权。
评估价:(略).7(略)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8(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略)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略)的保证金作为(略)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略)如数退回原(略)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略)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略)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参与竞买(略)股权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内容。
七、按相关(略)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优先(略)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略)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略)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竟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竟拍前,请各竟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略)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竟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略)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略)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略)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略)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略)年6月(略)(略))第(略)<(略)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五、竞买人须经过竞买资格预审,方可(略)参加。资格预审截止日期:(略)年(略)月9日(略)时前。相关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略)权人应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略)明,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咨询电话:(略)-(略) 钱老师、(略) 沈老师;
联系地址:(略)号(略)层;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略)年(略)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