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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推荐河南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略)关于(略)教学质保体系建设现状调查暨组建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的通知》(教高函〔(略)〕(略)号(略)组织推(略)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以下简称“评估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评估(略)教育厅统一管理,主要用(略)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略)评估专家选派时,原则上应使用评估专家库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原则、(略)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接受相关评估培训和参加评估工作。
4.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
5.掌握评估政策、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推荐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略) 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略) 年(含)以上且(略)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少数优秀教师视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7.担任教育部(略)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教(略)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略)类、医学类、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专家和认证专家特别是承担过教育(略)、直属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评估认证监测研究项目专家,及已参加过院校评估的高校时任(略)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质量或评估监测部门负责人等五类专家,应优先推荐。
8.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略)周岁,对评估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9.推荐人员包括各教学单位的专兼职教师。
三、推荐程序
1.评估专家由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予(略)组织遴选,(略)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2.各教学单位在推荐专家时应综合考虑专家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确保被推荐人愿意并能够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
3(略)可(略)教育厅补充推荐专家,并于每年(略)月份更新完善专家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对于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年龄超限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调(略)出库。
5.(略)评估专家库专家将优先推荐进入教育部评估专家库。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将填写完(略)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略)至孙劭珍OA(略);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略))报送至教(略)((略)A(略))。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附件.doc
教(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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