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略)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类别。经检验(略)批次全部合格。
一、合格样品(略)批次,具体(略)
1、食用农产品(略)批次
A.畜禽肉及副产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莱克多巴胺、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丁胺醇、镉(以Cd计)、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
B.蔬菜(略)批次,检验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腐霉利、毒死蜱、镉(以Cd计)、多菌灵、甲拌磷、氟虫腈、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啶虫脒、甲胺磷。
C.水产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氟苯尼考。
D.水果类(略)批次,检验项目为腈苯唑、吡虫啉、氟虫腈、吡唑醚菌酯、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多菌灵、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烯酰吗啉、阿维菌素。
2、普通食品2批次
A.餐饮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B.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极性组(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略)年第(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略)场(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略)顿办函〔(略)〕1 号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略)-(略)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略)。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略)-(略)、GB (略)-(略)、GB (略)-(略)、(略)顿办函〔(略)〕(略) 号、GB (略)-(略)、(略)部公告第(略)号、GB (略)-(略)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A.畜禽肉及副产品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莱克多巴胺、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沙丁胺醇、镉(以Cd计)、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
B.蔬菜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腐霉利、毒死蜱、镉(以Cd计)、多菌灵、甲拌磷、氟虫腈、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啶虫脒、甲胺磷。
C.水产品项目包括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氟苯尼考。
D.水果类项目包括腈苯唑、吡虫啉、氟虫腈、吡唑醚菌酯、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多菌灵、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烯酰吗啉、阿维菌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