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总 则 1.1(略)概况 1.1.1(略)名称:武汉新力城项目一期、三期主(略) 1.1.2(略)地址:(略)1.1.3建筑面积:(略)平米 1.1.4(略)性质:住宅建筑 1.1.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略) 武汉新力城项目(略)#、(略)#(略)及地下车库主体(略) 1.3标书发标形式 1.3.1招标文件组成 投标方须知;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合同条款;(略);确认函;委托担保协议书;承诺书 1.4招标人权利 1.4.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本合同前任何时候,招标单位有权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 1.4.3在签订本招标内容合同前,招标单位有权与中标单位对中标价进行协商,并有权拒绝其投标。 二、资审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有: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略)); 2.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略)); 2.4投标方资审表(见表(略)); 2.5安全生产许可证(见表(略)); 2.6相关管理人员上岗证; 2.7投标方近五年(略)业绩表(见表(略)); 2.8开户银行账户证明。 三、标书的编制 3.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本文件所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2投标书和往来信函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一律用打印或黑色墨水填写,并在上面法人签署和(略)、注明日期。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涂改和增删(略)的原文。字迹不清,则投标书可能因此而不获考虑; 3.3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对于任何缺漏招标方视为该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任何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3.4如果招标方发现任何错误或有关报价的问题,可以书面向投标方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价格,该项或该等询问并不减少投标方之任何责任,而招标方亦无提出此等错误或疑问的义务; 3.5投标文件上报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略); 3.6 一切在投标时没有加入标书内的项目,而此项目为配合项目安全等一切保安服务费用,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总价或单价内; 3.7投标书上的金额,应与投标汇总表上的价额一致。如果(略)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同,以投标总价为准;文字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四、投标书的递交 4.1回标截止日期: 4.1.1电子版回标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电子版报价表发至(略) 4.1.2纸字版回标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纸字版标书以(略)的形式快递至武汉新(略),地址:(略)4.1.3联系人:(略)bsp; 联系方式: (略) 4.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略),于招标文件上注明的回标时间和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一律无效: 4.3.1标书未按规定密封(密封规定(略)标书封面-档案袋正面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人印章;标书封面-档案袋压缝必须(略)); 4.3.2标书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4.3.3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字迹模糊不清、 难以辨认; 4.3.4投标书逾期送达; 4.3.5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书者; 4.3.6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者; 4.3.7开标时未能出示合法有效(略)明文件及法人委托书。 4.4投标单位提供正、副两本标书,并(略)别封标。并于招标文件袋正面右上(略)标识正、副本; 五、开标、评标和决标 5.1 开标时间:待定 5.2招标方将采取一次投标定标的方式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5.3本次招标,招标方根据图纸及(略)实际情况已设定拦标价,投标单位超出拦标价,则予以废标处理不再竞价; 5.4(略)设定评标小组,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下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定,评标小组将在合理低价的基础上对(质量、人员配备、履约能力、服务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标小组在排除单价外的综合评定(质量、人员配备、履约能力、服务条件等),半数以上人员未能通过也将表示该投标单位不能中标。 5.5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5.6投标方须对招标方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5.7投标方中标后,招标方采取封样保存方式; 5.8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5.9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5.(略) 本次招标若不能使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六、中标通知 6.1招标方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略); 6.2招标方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 七、签定合同 7.1若因中标方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中标方将被撤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另行选择中标方或重新招标; 7.2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