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月5日(略)时至(略)年(略)月6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址:http:(略).com/page/sfpm/index.htm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手机号:(略)
评估价:(略)(略),
起拍价:(略)(略),
保证金:(略)(略),
增价幅度:(略)(略)。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略)络司法拍卖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略)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略)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略)交接手续。如果买(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限购政策(含商办类)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张法官,(略)-(略),周一至周四(略):(略)—(略):(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所有涉及的税费及(略)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略),所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略)个过程。如本标的的优先(略)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略)权。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略)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略)权。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略)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略)权。应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买受人逾期未(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略)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略)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略)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指定账户(户名:((略))京(略)执(略)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略),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半(略)小括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略)(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略)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略)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略)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可咨询如下机构:
(略)-(略)、(略)(略),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略)-(略)-(略)、(略)
中国工商银行(略),联系人王女士,电话:(略)-(略)、(略)。银行指定(略),咨询联系人,李女士,电话:(略)
标的咨询电话:本院已委托(略),联系电话:郭女士 (略)-(略) (略))负责咨询
本标的不安排统一预展
咨询电话:张法官(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略)
联系地址:(略)>(略)人民(略))
:http:(略).html?vendorId=(略)
(略)
此(略)”、“(略)”、“(略)” 、“工行融e购” 、“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