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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1-10-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彭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一期B、二期共计十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比选邀请书
彭(略)拟对“(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一期B、二期共计十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服务”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一期B、二期共计十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检测点位:(略)个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
2、检测频次:每2小时采集一个水样,取(略)小时混合样进行(略)析。连续检测(略)天。
3、检测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4、成果要求:采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交加盖CMA章的纸质件报告2份和电子件报告1份。
5、人员要求:本项目施行(略)小连续工作制,成交供应商须至少组建3支固定的采样队(略),每组必须保证2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略)小时同时在岗,特殊情况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增派应急技术人员1小时内到达项目工作(略)(提供承诺函)。
6、其他要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重复监测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另行(略)重复监测产生的费用。
(三)最高限价:(略)。
(四)中选数量:一名比选申请人。
(五)合同签订:中选后签订服务合同。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所有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自行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略)性负责。
四、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比选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用中文编制,(略)份正本,(略)份副本,所提交的申请书须密封,若不符合比选要求,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本次比选项目采取综合评(略)法,是指比选申请书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略)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的评审方法。如果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自动放弃,从排名第二、三名的比选申请人起依次替补。
六、比选文件(略)
(二)(略)比选文件时应当提供:
比选申请人(略)时,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略)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地址:(略)3日下午2时(略)。
比选地点(提交申请书地点):彭(略)号8栋附(略)号。
(略)、(略)、(略)、(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采购人):彭(略)
联 系 人:(略)p>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p>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