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略)- (略)号 1、招标条件 (略)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略)已(略)发(略)以青发改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略)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根据(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略)堪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略)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略)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3、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略)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略)位(略)瓯江干堤下游及瓯江支流四都港上,由圩仁段生态护岸、(略)段生态护岸、油竹段生态护岸以及沿线(略)等组成,护岸总长(略).(略)km。 项目投(略)总投资约(略),其中建安投资约(略),绿化专项约(略)。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略)包括但(略)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略)等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大纲)编制、会务评审及考察;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 5、进度要求 (略)中标通知书后(略)日历(略)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初步设计批复后(略)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设计,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略)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略)师及以上职称; 6.3(略)外企业须出具《(略)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略)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4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各专业负责人间均不得兼任。 6.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的牵头人需具有(略)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略)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年 1 月 4 日起在(http:(略).cn/qtweb/)丽(略)(青田)上发布并供(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1 月 (略) 日 9 时(略),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略)政(略)开标大厅((略)号)。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略).cn/qtweb/)丽(略)(青田)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在丽(略)(青田)(http:(略).cn/qtweb/)上发布,投标人需自行获取。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司 &nb(略) 地 址:(略)号 地 址:(略)茗人居3幢(略)室 联系人:(略)nbsp; 联系人:(略)璐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 公告发布时间:(略)年 1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