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以下项目报(略)场调研,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年—(略)年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性能、防护、辐射安全检测以及新增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控评
二、项目概况
(略)年需常规年度检测射线装置(略)台、放射性核素3种,新增方舱CT机需进行控评检测和报告编制,新增核素源Sr-(略)需进行控评检测和控评及辐射安全(略)析报告编制。(略)年需常规检测射线装置(略)台、放射性核素5种。(略)年是否有新增设备,还未知,暂参照(略)年进行预算(详见附件1)。
三、服务要求
1、报价应包括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略)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略)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科学、客观、真实。
四、(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调研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检测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副本内技术服务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或内容。
五、(略)单位应提供的(略)资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税务、卫生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略)(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预算表;
4、如有可提供两年内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略)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略)地址;
6、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按序装订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前将纸质或(略)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审核。
逾期的(略)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略)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老师 (略)
(略):
附件1-(略)-(略)放射性核素及射线装置清单.zip
/防保科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