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株洲(略)社会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1.2比选项目内容:选定有成熟(略)一起合作运营株洲(略)社会停车场,对停车场进行投资建设及日常运(略)账户,供应商根据一定比例提成停车收入(具体内容详见《
比选文件》);
1.3比选项目上限值:供应商根据株洲(略)社会停车场所有产生的收入提成(略)%,前3年提成比例固定为(略)%,后面2年在此基础上降低,降低的提成比例不得高于(略)%;
1.4合作期限:5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停车场相关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比选文件的其他要求。
3.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略)年 5 月 (略) 日起至(略)年 5 月 (略) 日止,每天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
3.2 获取比(略)((略)天(略)高科汽配园D(略)栋3(略)室);
3.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略)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略)明((或者(略)并附法定代表人(略)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略)。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 6 月 2 日(略)时(略)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略)年 6 月 2 日(略)时(略)
4.3 响应文件的递(略)会议室((略)天(略)高科汽配园D(略)栋3(略))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5.1(略)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略)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略))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2(略)址:(略)建设(略)(http:(略).com)上发布。
5.3风险提示告知:该项目的场所性质为临时停车场,可能导致经营期限不能满足5年,请各供应商认真考虑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充(略)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决策。
5.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前来(略)比选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非黄码、红码人员,并自觉遵守出示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扫场所码、测体温、带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
6.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3(略)号
联 系 人:(略)div>
电 话:(略)-(略)
()DD(略)E;EE(略)E;FF(略)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