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集成维护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集成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略)集成维护服务。
本项目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略)http:(略).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略)http:(略).cn/sea(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非中航(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7.供应商应具备ISO(略)或同级别以上服务能力认证。
8.供应商需精通基于RHCS的pacemaker双机和DG的环境搭建以及维护,具有该方案的项目经验和维护经验,并能提供至少一个案例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具备在成都本地提供7*(略)小时(略)维护能力。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略)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略).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略)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地址。
2.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国(略)((略)www.(略).cn)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
5.(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最近一年度的三大财务报表并附说明)。
6.ISO(略)或同级别以上服务能力认证材料复印件。
7.提供至少一个基于RHCS的pacemaker双机和DG的环境搭建以及维护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
8.能提供成都本地7*(略)小时(略)维护能力的证明,(略)、(略)支机构或办事处证明和租房证明等材料。
所有(略)材料须按顺序(略)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略)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略)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略)要求及方式:
1.未在中国航空集团(略)址:http:(略).cn)(略)的供应商应先进行(略)并按要求完善(略)材料。
2.本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7日(略)点(略)(北京时间),请有意愿(略)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略)进行(略)、递交(略)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略)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略)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略)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
七、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人电话:(略)-(略)/(略)
联系人(略):(略)om
八、国航公开采购的声明
为了营造公(略)通过公开发布项目公告的(略)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1.我公司采购项(略)(http(略) ((略)www.(略).cn)(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
2.除上述外,在(略)为采购主体的(略)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提高警惕。
3.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略)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投标人(略)核实或举报。
4.本声明作为(略)之用,后续将根(略)和技术要求对(略)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5.本声明长期有效,我公司对本声明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