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一般
根据(略)“阳极组装电解质收尘粉回磨粉流程改造项目”进(略),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阳极组装电解质收尘粉回磨粉流程改造项目。
1.2项目(略)铝业(略)公司阳极组装车间残极清理及(略)6台套(P1-P4、P(略)、P(略)),其中P1-P4(略)产生的收尘粉汇集到1#、2#电解质收尘粉仓再人工装袋,P(略)、P(略)产生的收尘粉直接人工装袋。装袋后的收尘粉由叉车装运到电解车间,再人工添加(略)每天产生的电解质收尘粉约8吨,收尘粉放料装袋过程及电解槽加料过程产生大量粉尘污染,增加劳动强度及转运费用。本次招标为(略)优化改造,通过(略),将1#、2#电解质收尘粉仓及P(略)、P(略)产生的收尘粉(略)成品粉料仓内,以达到消除人工放料装袋产生的粉尘污染,节约人工及叉车费用的效果。
1.3项目要求:(略)(投标人可自行到场勘察,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略),包括设计、制造和材料提供,安装、调试及保证全自动密闭输送的效果。
1.3.1. 在1#、2#电解质收尘粉仓及P(略)、P(略)除尘器灰斗加装高、低料位传感器,以实现高、低料位的精确判断以实现联锁控制。
1.3.2.(略),包含但不限于射流器、浓相管、风动溜槽(含(略))、集放(略),以实现自动控制。
1.3.3(略)体输送效果,必要时对两个收尘粉仓及两套除尘器输灰、卸灰装置进行改造。
1.3.4. (略)工艺平面图,电气、机械接口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1.4 招标范围
负责给招标(略)功能、结构、性能等方面完(略)性及其产品的设计、供货、(略)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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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投标人提(略)功能实现完(略)的全过程所有服务,包含但(略)功能、结构、性能等方面完(略)性及其产品的设计、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其他部件及材料,包括产品的运输及(略)转运、安装、试验、调试、安全措施、培训、技术及售后、工器具和仪器租用或(略)、场地协调及租用、施工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施工后恢复等工作,投标报价包含(不限于)上述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所涉及到安全措施和完税税金等费用。
1.4.2(略)服务内容和方式:(1)投标人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实施技术服务,包括(略)的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等服务。(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略)培训,必须同意招标人指定的技术人员参与安装、测试和调试。
1.4.3上述未提到的其他工作,因本项目需要,投标人须全部完成。投标总价除包含不限于上述所有费用(含税)外,同时包含技术专利、安全风险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1.4.4本次招标范围共(略)1个包,投标时报价按综合包干总价的方式,报价其中含(略)%的专(略)设备功能和性能的完(略)性,报价中需包含不限于以下的供货范围:
1)设备主要部件明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说明:
1(略)设备功能和性能的完(略)性。
2)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作、运输、负责安装、负责调试。
3)招标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4)投标方提供(略)工作人员工伤保险证明或(略)保额不低于(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应涵盖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应充(略)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是中国专业气力输送设备制造商或在中国电解铝企业(略)浓相输送成功实施经验。(相关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2.1.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1)未被最高人民法(略)站((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国家、(略)((略))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4)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未出现过行业违规及诚信危机行为、无行贿违法行为。
注:上述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承诺”,承诺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投标人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各投标人自行(略)能电(略)(以下(略)”)或
投标地址:(略)指定地点,招标人对逾期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有权拒绝。
6.监督部门
本招(略)企划部。
投诉电话:(略)-(略);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略)
7.2 地址:(略)7.3 联系人:(略)>
7.4 电话:(略)
7.5 传真:(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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