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略)](略)号)及《(略)发展改革委关于印(略)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要求(略)对“(略)线(略)段改移(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略)线(略)段改移(略)
二、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位(略)东部(略)境内,(略)划(略)、(略)、(略)。
本项目起点与拟建抚顺东环终点相接,位于沈环线与抚金线交叉口,通过东环与本项目将(略)黑大线穿越(略)段改(略)南侧,终(略)塔李线抚顺与沈(略)交界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略)主干线(略)问题,(略)的通行能力,并且从一定程度上(略)的拥挤现状,提升其运行效率。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改(略)的对外交通条件、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推动一批科技创新项目落户抚顺、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具有促进意义。
本项目推荐方案(略).(略)公里,其中利用段长1.(略)km,改建段长(略).(略)km,为双(略),设计速度(略)km/h,(略)面宽度(略)m,(略)基宽度(略).5m,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略).2(略)。本项目拟于(略)年开工,(略)年通车,工期3年。
三、评估单位
单位地址:(略)1号
联 系 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略)-(略)
E-mail(略)n>
四、征询事项
(略)线两侧涉及到征地的及其它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就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略)等形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略)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