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能更好(略)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家食材配送服务商,该企业须具有原材料仓储、冷链运输和全品类配送能力。
(二)项目内容
机关食堂((略)、(略))所需主、副食食材及配送服务。
(三)资金来源
基本经费。
二、投标/响应要求(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持有《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优先考虑条件
1.根据项目需求,能够设计(略)体运行方案;
2.能够提供物美价廉的食材;
3.具有服务保障能力;
4.拥有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5.拥有成功案例;
三、项目需求
(略)、(略)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不合格食品或有以下不合法行为的,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二)食材配送明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蔬菜类:所有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略)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数(略)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数(略)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清淘进行熟加工,净菜率达到(略)%以上。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所有肉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必须具有冷藏运输车,不得含有瘦肉精、磺胺类等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日屠宰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符合GB(略)-(略)标准等国家标准的一等鲜鸡蛋。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无打蜡。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略)场配菜类情况调(略)。
7.腌菜类:酸菜、酸豆(略)、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略)场腌菜类情况调(略)。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略)场干杂类情况调(略)。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略)场豆制类情况调(略)。
(略).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略).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食用油须符合食用油卫生国家标准GB(略)-(略)和GB(略)-(略)国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标三级及以上。
(略).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略)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须符合国家GB (略)-(略)标准,达国家质量标准的一级大米,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三)交货时间
1.供货及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根据采购人要求的送货时间每天早6点(略)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甲方食堂质检员按照食材配送明细要求标准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原则上送货为每日送货,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送货。
4.应急食材配送,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及时送达。
(四)配送地点
国(略)沈(略) (略)号;
国(略)沈(略) (略)号。
(五)其他要求
1.如发现中标单位在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信誉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限期(略)改,到期仍未达到(略)改要求的,则取消其供应资格。
2.本次采购投标人应以华润(略)家、家乐福(略)内(略)售商品价格为基准价为计算依据,以折扣率方式报价。
3.采购人在审核结账时如发现结算价格与投标人报价价格折扣及华润(略)家、家乐福产品对比价不符,采购人每次扣罚结算款(略),累计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5.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食品安全有效证明。
6.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供应权转让他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中标合同。
四、付款方式
每月服务期满,双方核对、确认后按月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