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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2-05-3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全街餐厨余垃圾及可回收物清运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略)餐厨余垃圾及可回收物清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TWDZC-(略).2项目名称:(略)餐厨余垃圾及可回收物清运服务外包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
预算金额:(略).(略)1.5最高限价:(略).(略)1.6采购需求:生活垃圾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要求进行(略)类收运。餐厨、厨余垃圾根据甲方需求(略)别送至指定处置末端,(略)范围内餐厨、厨余垃圾点位应收尽收。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略),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略));(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略)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略)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略)采购活(略)采购活动。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略)站((略)www.(略).cn)、“(略)www.(略).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略)站、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并保存。)(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略)的。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略)((略)号2(略))3.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略)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略)原件)(略)采购文件。3.4售价:(略)份,售后不退(现金缴纳)。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4.2地址:(略)1号)五、开启5.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5.2地址:(略)1号)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在“(略)”(略)”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2.供(略)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略)“信用南京”((略)www.(略).cn)或“(略)”(htt(略)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略)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略)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略)登记(略)上(略)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略)“信(略)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略)界面,(略)“新用户(略)”;(2)在“新用户(略)”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略)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略)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略)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略)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略)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当先(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略)采购供应商(略)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略)政府采购供(略)客服电话:(略)-(略)-(略);供(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7.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7.4.勘察(略)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略)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略)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所有为满足服务需要所发生的风险费用均包含在其
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调(略)。7.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略)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
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略)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7.6.(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略)政府采购供(略)中诚信档案(略)在(略)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略)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略)之五以上千(略)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略)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略)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人民政(略)办事处地 址:(略)1号联系人:(略)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式:(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