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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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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99号201房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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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2-0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99号201房。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出租申请与承诺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规则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联系方式出租申请与承诺(略):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略)(以下简(略)站发布的(略)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略)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略)交易规则规定通过(略)公开出租且(略)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略)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我方已对(略)的交易规则已有充(略)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略)的交易规则;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略)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略)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略)、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信息1.本次出(略)-(略)号(略)房,出租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略)划定范围为准。2.本次出租标的证载土地用途为综合,证载房屋使用性质为商业。3.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用途为商业。拟出租期限(年)不超过5年权属(略)土产进出口(略)公司出租面积(㎡)(略).(略)出租用(略)出租形式(略)体出租项目附件租赁合同.pdf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经济组织和机构(非法人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港(略)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2.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1)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略)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国家(略)”查询页截图,以“国家(略)”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国家(略)”的查询页截图须体现截图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2)如意向承租方为境外主体的,(略)时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承诺未违反国家(略)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略)年版)》。若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租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3)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略)时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略)”查询页截图,以“(略)”显示信息为准;“(略)”的查询页截图须体现截图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4)如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略)时提供信息公告期内“全国个体(略)”查询页截图,以“全国个体(略)”显示信息为准;“全国个体(略)”的查询页截图须体现截图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5)如意向承租方不属于上述4种类型的,(略)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若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租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1.承租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2.承租方应按照本标的物(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3.出租方依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向承租方移交标的物时,承租方应当及时接收,并按合同约定按期(略)租金,并承担经营场地及经营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治安费、水电费、维保费等一切费用。4.承租方在运营过程中,对标的物的物业(略)饰(装修)改造相关资料须报送给出租方并需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且承租方不得拆除任何租赁标的物内原有产权建筑物,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略)相关部门审批,承租方应在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施工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内进行改造、维修等所选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最新消防规范及行业标准,施工期间一切治安、安全、防火、环保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5.承租方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6.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等合同所发生一切相关经济和法律纠纷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转嫁出租方承担。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标的物的建筑及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承租方负责对出租标的物的场地、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运作正常。若在租赁期间内建筑物主体发生由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等非自然原因而导致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8.如租赁物遭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破坏时,承租方应对租赁物及时进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9.租赁物遭受自然灾害的(略)理赔,并将赔款用于租赁物的维修和维护。(略).承租方应加强对标的物内所有人员的管理,预防、制止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或违法事件,并赔偿因此造成出租方的损失。(略).承租方聘用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发生任何劳资争议,责任由承租方(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略).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治安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从承租方实际接收场地之日起,承租方即为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其建筑物和相关设备设施)的治安、消防、安全及环保责任人。如需改变物业(略)主管部门申请(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略).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略)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略)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略).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略)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略).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及水电保证金,详情如下:(1)租赁保证金按《租赁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的三倍缴纳;(2)水电保证金按(略)缴纳。(略).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重大披露事项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略)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略)和出租方任何责任:(1)出租标的(略))公司,现权属人(略),存在未(略)产权证权属人变更登记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略)环评、消防、(略)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略)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4.如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改造、改变(略)主管部门申请(略)租赁标的物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相关手续,出租方仅协助承租方提供报批所需的产权证、申请报告等资料以及其他必需的协助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5.租赁期内,标的物的场地及其物业内所发生的一切治安、消防、安全、环保问题及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应承担的一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责任。若因承租方或其关联第三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大治安、消防、安全及环保事故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6.出租方有权督促承租方做好治安、消防、安全及环保工作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的治安、消防、安全及环保检查,完善治安、消防、安全及环保设施,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略)租。8.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妥善处理好与商户、顾客等的关系,做好承租范围内的社会维稳工作,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出租标的物现状为空置。(略).本项目租赁期限含免租期:若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下的,免租期不超过一个月;若租赁期限在三年及以上的,免租期不超过两个月。最终免租期限由出租方决定并在《租赁合同》明确。免租期起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略).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承租申请书明确其意向承租的租赁期,意向承租方填写的租赁期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以承租方提交的资产承租申请书确认的租赁期限为准。(略).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略)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略)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略).物业管理(略)物业管理处收取,由承租方自行缴交,目前管理费为1.5(略)平方米月。具体管理费由承租方向(略)管理处了解。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略)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略)细致的了解。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略):(略)前按以下任一方式(略)承租申请手续:(1)通过(略)进行(略)登记(含(略)《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略)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2)线下(略)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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