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现将(略)年新冠(略)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略)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参加考试之前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暴露风险,避免健康码异常影响正常考试。
二、所有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开考前(略)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略)测量体温正常(<(略).3℃)且无咳嗽(略)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三、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规划行程,(略)外考生(略)新冠肺炎防控的最新要求完成相关防疫措施,避免因防控政策调(略),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时均须“(略)戴罩”,配合做好查验工作,主动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验场所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有本土疫情(略)((略)、(略)、(略))7天旅居史的来(返)攀考生应严格按照《(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提前向目(略)((略))登记报备。
六、对考前7天内有低(略)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3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略)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二)经(略)确认有体温异常(≥(略).3℃)(略)异常症状的考生。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考试前7天内有“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划(略)的中、(略)及澳门特(略)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考生。
(五)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考生。
八、无上述第七条所列情形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所有考生须持“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考前(略)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入考场。
九、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提前准备好当天本(略)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略)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略)、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经(略)测量体温正常(<(略).3℃)且无咳嗽(略)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要自觉遵守(略)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略)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一、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略)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因身体不适接受健康评估或就医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十二、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根据(略)、(略)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略)。请考生密切关注(略)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入(返)攀报备码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攀枝(略)
(略)年7月(略)日
附件1
入(返)攀报备码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