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惠享南都 渠首情”促消费(略)财政筹措财政资金(略),(略)投放立减消费券,用于本次促消费活动各类消费补贴。计划(略)二期进行,第一期投放消费券(略),第二期投放消费券(略)。
消费券(略)两类,一类是商超、百货、旅游餐饮、住宿、加油类销费券,(略)满(略)减(略)、满(略)减(略)、满(略)减(略)”三种;二类是家电类消费券(略)“满(略)减(略)、满(略)减(略)”两种。活动期间单居民在五种满减消费券中,每种消费券每周限享受1次优惠。
第一期“渠首情·暑季畅享”活动从(略)年8月1日开始至9月(略)日,投放消费券(略)。一类券投放(略),二类券投放(略)。
第二期“渠首情·乐在金秋”活动从(略)年(略)月1日开始至(略)年(略)月(略)日,投放消费券(略)。一类券投放(略)。二类券投放(略)。本次活动消费券无需提前(略),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略)商品时,在(略)闪付(略)查看,在确定仍有剩余名额(略)闪付(略)”付款时直接抵扣。
消费券使用说明:
1.本次活动消费券无需提前(略),消费者在指定行业商户(略)商品时,在(略)闪付(略)查看,在确认仍有剩余名额的情(略)闪付App”付款码进(略)闪付App”扫描商户收款码进行付款。
2.每类消(略),先到先得。各类消费券和银联红包不可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且在使用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3.消费券在促消费活动期限内(即(略) 年(略) 月(略) 日前)(略)两期投放,第一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并在第二期继续投放。活动中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在总预算范围内动态调(略)消费券的投放数量、比例和时间等,以保证达到最佳活动效果。特别注意:两类消费券单用户每类每档优惠每周可在活动指定商家享受一次;采用名额共享,先用先得,用完为止;活(略)闪付(略)展示名单为准。(略)闪付使用消费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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