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略)部(略)办公用房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略)实际为准)
(略)部(略)办公用房,具体如下: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间数 | 年租金 |
1 | | (略) | 2 | (略)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2 年,租赁房屋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及其他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略)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
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略)。
3.经营范围:只能(略)建设展厅使用。
4.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单位,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
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略)截止前,(略)及法人(略)(委托人(略)的提供(略)及(略)复印件)复印件
到(略)。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略)(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略)2(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略);
2.竞价地点(略) ;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n>
地 址:(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略)n> 钟美霞
电 话: (略)
(略)(略)年 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