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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拉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国(略)上拍卖出让
公 告
(拉公共自然资源拍〔(略)〕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西(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略)版)的通知》(藏政发[(略)]8号)和《西(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
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略)](略)号)等法律法(略)批准,(略)决定对编号LSZR(略)-9号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LSZR(略)-9号 | 热(略)以东、(略)以北 | (略)平方米 (合(略).(略)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不大于2.2 | 不大于(略)% | 不高于(略)米 | 不小于(略)% | (略) |
(二)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略)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拉自(地)条(略)(含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一式4份,四者一体方为有效文件为准。
(三)地勘:该宗地位(略)热(略)以东、(略)以北,对于出让地块(略)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公告、(略)、拍卖
(一)公告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略)时至8月(略)日(略):(略)时
(二)(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略)(通过西藏自(略)址:ggzy.xizang.go(略)址)提交竞买申(略)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拍卖(略))。
2.凡通过上述参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在西藏自(略)(通过西藏自(略)址:ggzy.xizang.gov.cn)缴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竞买人在西藏自(略)址:ggzy.xizang.gov.cn;我的投标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
(三)拍卖开始时间:
(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时(略),限时竞价5(略)钟。
四、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始价 ((略)) | 竞买保证金((略)) | 增 价 幅 度 ((略)) |
LSZR(略)-9号 |
(略)平方米(合(略).(略)亩 | (略).(略) | (略) | (略)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略)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设有保留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略)
(略)
帐 号:(略)
五、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略)站上(略)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四)西藏自(略),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略)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略)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通过(略)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略)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略)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略)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略)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略)日未全额(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西藏自(略)站技术指导联系电话:(略)-(略) (略)-(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2单(略)3(略)西)
联系人:(略)bsp;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