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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平台采购项目内容公开。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江西畅行(略)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一、项目概况详见江西畅行(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江西畅行(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
附件)。四、联系方式招(略)地址:(略)址:(略)政府大(略)号联系人:(略)电话:(略)-(略)传真:(略)-(略)电子函件:jz1@jxzx(略)客服联系电话:(略)-(略)-(略)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评标办法综合评(略)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略)资金高者优先。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略).1.3第一(略)及技术文件︶形式评标与响应性评标标准投标函填写按
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及安全目标文件填写及组成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法定代表人(略)明由法定代表人(略)并加盖单位公章(略)包如有(略)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款规定,且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略)包项目情况表”投标文件备选方案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联合体形式响应(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优先选择次序(适用于可投多个标段的情形)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实质性响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略)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略)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略)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响应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略).1.3第二个信封︵(略)︶形式评标与响应性评标标准投标函填写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略)填写及组成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
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报价唯一性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1.2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略)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略)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合计(略)以上(含(略))。评审依据:业绩汇总表及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可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2)未(略)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略)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略)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未在全国(略)(http:(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3年内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5)在近3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略)站((略)www.(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依据:近年履约信誉情况(略)代理资格及相(略)服务商授权函。评审依据:制造商(服务商)授权函扫。(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联合体投标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1(略)值构成总(略)投标报价:(略)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①当N6时,n1、n2均取0;②当N≥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n1(略)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略)间1~M+1中随机抽取;M=N4,M向下取(略)。N为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n2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在(略)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2.2.3投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投标报价总(略)评标价得(略)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略)-偏差率×(略)×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略)+偏差率×(略)×E2;其中:E1=2,E2=1。注: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评标价得(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
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略)标准进行打(略),并按得(略)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略)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略)值构成与评(略)标准2.2.1(略)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3第二个信封开标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3.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略))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略)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略)C。评标价得(略)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誉等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略)投标人放弃(略)、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略)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略)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
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
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