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各有关单位:
(略)科技厅、(略)财政厅《关于申报(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略)〔(略)〕8号)文件,(略)科技厅通知,(略)可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支持科技计划成果(略)”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支持科技计划成(略)确定的重大工作、(略)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支持对象和方式
由科技管理服务体系(略)((略))组织科技计划成果已落地转化且取得实效的项目进行申报。各申报不超过2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略)(略)。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原则上执行期为一年,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略)、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略)〕(略)号)《(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略)〕(略)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参照《(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略)〕4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绵阳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企业有到期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的引导资金(略)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能新牵头申报项目。项目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略)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
(四)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略)、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略)〕(略)号)精神,(略)、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流程
(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略)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略)“文档(略)”中(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略)四(略)址:http://(略).(略).(略).(略)/),进行身份(略)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略)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略),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略)填写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略)四(略),(略)填报项目申报书和(略)附件,盖章部(略)扫描后在(略)传。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将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略)。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略)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略)四(略),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略)提交(所有盖章部(略)须作为附件扫描(略)),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并取消三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略)级科技计划资金的资格。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申报项目(略)会(略)上推荐(略)在(略)上电子审核推荐,并联(略)将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略)打印)报送至科技厅、财政厅。项目申报单(略)((略)、(略)联合(略)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 (略)((略)、(略)要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五、申报时限
((略)上申报时间(略)(略)年8月5日—9月5日(略)时。(四(略)将在申报截止时间(略)年9月5日(略)时自动关闭)。
(二)(略)((略)、(略)联合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略)年9月1日(略)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略):杨 静 (略)-(略)
(二(略):张颖
(略)-(略)
(三)<(略)咨询:(工作日9:(略)-(略):(略))
(略):宋维杰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