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委外审计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略)-(略)(DFZW(略)-(略))
2(略)决算委外审计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范围、规模:
3.1(略)决算审计服务,具体包括营运(略)决算审计等。服务期限三年,具体委托项目以实际(略)项目为准。
3.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参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略)】(略)号)-附件2(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一、审计业务计件收费标准-(一)非证券、期货、金融、保险类审计业务收费标准-(略).基准收费,按投资总额或送审金额的2-3‰计收”的(略)%折扣进行设置,为送审金额的2.4‰。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采购估算金额:(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得(略)包转包。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4.3.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略))。
4.5.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略))。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并(略)):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的。
(7(略)、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略),并提供下列查询截(略)址和全名)。
(1)国家(略)(http:(略).html)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2)(略)(http:(略).cn/sh(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略)站((略)www.(略).cn(略)站(http:(略).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略)((略)w(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并(略))。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略)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略)6/7号)。
5.3招(略)上(略),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发至招标代理(略)
5.3.1经办人(略)复印件(略);
5.3.2法人(略)明或法人(略)原件(略);
5.3.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略)。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略)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略)。
5.3.4税务信息表(略),格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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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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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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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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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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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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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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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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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税务登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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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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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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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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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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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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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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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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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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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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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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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支持电子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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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略)发票时所需信息。
如因申请人提供纳税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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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略).(略)),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只接受公对公汇款。(电汇请用单位账号,并务必备注招标编号,(略)时请提供电汇凭证)
(略)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略)请提前联(略)
开户银行:中行大(略)
账 号:(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会议室((略)-6.7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略)((略)www.(略).cn)、中(略)(http:(略).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略)大连(略)行
招标代理地址:(略)6.7号
项目联系人:(略)新维
电 话:(略)-(略)
(略)
9.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