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略)n>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部(略)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评审“空调节能”评(略)标准中“所投多联机组,在制造商承诺均为1级能效等级的基础上,IPLV≥(略)的得2(略), IPLV≥9.5的得1(略),IPLV≥9.0的得0.5(略)(提供制造商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所投多联机基础模(略)查询截图);”修改为“所投多联机须为一级能效产品,所投全部规格的多联机单机模块IPLV(C)算术平均值≥8.2得2(略),IPLV(C)算术平均值≥8.0得1(略),其余不得(略)。(提供 IPLV(C)算术平 均值具体算法)”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略)及技术要求”评审项“投标人对(略)及技术要求”除采购清单以外其他条款进行响应。”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日期”修改为“该项目无预付款,所供应货物经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略)该批货物货款的(略)%,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价的(略)%((略)前,乙方需将本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质保金转入甲方指定帐户),缺陷责任期为2年,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于(略)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按约定的质保年限继续提供质保服务。”
4、根据各品牌实际情况,允许所有机组多机并联。多台模块组合的机器,采用IPLV(C)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依据。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略)年8月1日9时(略)(北京时间)
本次澄清与修改内容已在答疑文件中对应修改。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略)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略)/span>
联系地址:(略)8号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招(略)
地址:(略)5号
联系人:(略)pan>
联系电话:(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