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行(略)银企对账单寄递服务采购项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绥化)。
二、采购内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绥化银企对账单寄递业务。
三、项目编号:CG(略)-(略)。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控制价:单程寄递费用采购控制价:同城不高于7(略)/件,(略)、异地不高于(略)/件。
六、标包划(略):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七、服务期限:三年(自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
八、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于(略)年6月(略)日至7月5日、7月6日至7月(略)日,已经发布2次公开招标公告,只有1家合(略)公司。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略)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将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略)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略)地址:(略)限
本次采前公示仅在中国邮政(略)站(http:(略).cn/)、(略)(http:(略).com/)上发布,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应载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馈。
十一、异议受理: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略)((略)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采购人自行监督
(略)行
业务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