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绿牌平板新能源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略)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绿牌平板新能源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略)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绿牌平板新能源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略)采购项目,为落实可交换集装单(略)配送模式项目自(略)年运行以来,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已在长株潭浏阳、(略)、茶陵、醴陵四个中(略)计划全面推广可交换集装单(略)配送模式,根据《(略)年烟草行业物流工作要点》深化色物流建设,商业企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送应用范围的要求,结合实际应用特点,现需采购一批新能源(燃油)可交换集装单(略)车辆及货箱,以满足日常卷烟配送的业务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往业绩或人员车辆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略)年5月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略)年5月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授权代理人(略)和法定代表人(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付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失信被执行人名(略)上的失信名单信息;(2)没有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禁入范围内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3)符合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略)别提供在“中(略)站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略)”经营异常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略)站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略)》《(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