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
(2)施工单位应(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略))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略)外企业需提供《(略)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略)厅基本信息录入证》、《(略)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略)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略)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级及以上(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略)专业)(级别)建造师,(略)级及以上(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项任务的(略)工),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投标(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交纳;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
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