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略)将于(略)月(略)日举行的(略)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略)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略)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略)月(略)日的防疫健康码(绿码)(截图彩色打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截图彩色打印)、纸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略)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略)测量体温正常(<(略).3℃)且无咳嗽(略)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略)确认有体温异常(略)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略)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8天内有(略)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略)((略)、(略)、(略))、有本土疫情但未划(略)风险(略)((略)、(略)、(略))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略)((略)、(略)、(略))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略)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略)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略)应对新冠肺炎(略)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略)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略)。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略)公众号发布的(略)(高(略))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略)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略)人力资源和(略)《关于(略)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略)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略)委组织部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教育体育和(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