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更好保(略)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略)所有机构、单位,各类场所、公共交通场站、聚集性活动场地等(略)所码,(略)约车严格实行一车一码。在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推广使用“特殊场所码”。在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贵州健康码有弹窗的人员不得进入密闭公共场所。
二、(略)外来(返)筑人员抵筑后在“贵州健康码”“场所码”等展示页面生成“来黔返黔不满5天”弹窗提示,抵筑后立即落实“落地检”,并在前3天每天做1次核酸检测(每次须间隔(略)小时以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弹窗提示。来黔返黔人员抵黔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略)(含百货店)、(略)卖场、(略)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略)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略)场、(略)场、室内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电影院、歌舞剧院、KTV、按(略)、政务大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或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不得参加红白喜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略)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进入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须持有(略)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入餐饮服务(含(略)(含百货店)、(略)卖场、(略)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略)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货运场站、(略)、(略)场、海(略)、旅店民宿、室内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电影院、歌舞剧院、KTV、按摩保健场所、旅(略)、政务大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或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须持有(略)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进入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有(略)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交通运(略)和(略)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略)各单位、经营主体等应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口(略)查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设施环境通风消毒等。未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略)、交通场站、(略)、(略)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快递、外卖、家政、餐饮、客运、会务、销售、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
五、(略)风险职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健康码实行弹窗提醒,不得从业和进入公共场所。(略)民每周可免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
六、(略)举办5桌以上宴席等聚集活动,须至少提前(略)委会报备。(略)委会向聚集活动主办人(略)临时场所码,并安排专人监督活动主办人落实(略)措施。活动主办人需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场所码,严格督促参加活动人员扫场所码。
七、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最好的措施,(略)民朋友特别是建议(略)岁以上的老年人尽快接种疫苗。
八、(略)民朋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出门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共筑群防群控防线。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略)。
(略)、(略)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