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汛期食品安全,(略)针对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和加工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经营要求。
二、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及存放条件。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略)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略)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再次销售。
三、严格食品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生产用水源的受污染情况,严格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略),更换过滤膜。
四、严格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
五、严格食品(略)发。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略)发。标识合理的再加工及安全食用方法。
六、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2、生熟(略)开。生熟食品(略)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3、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4(略)络订餐。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略)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5、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变酸、变色、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丢弃与洪水接触的所有食物。
6、确保饮用水安全。将所有饮用水和准备食物的水氯化或煮沸;不喝生水,提倡喝开水,尤其不能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泊水和井水等,必要时(略)瓶(桶)装饮用水;请勿使用洪水洗碗,洗漱和准备食物;如果接触过洪水,请务必用肥皂和水洗手。
7、选择安全食材。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略)或捡食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标签;不吃生的和未煮熟的淡水鱼虾、肉类食品;严禁食用法律禁止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