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一、比选项目编号:SCTY-(略)-(略)
二、比选项目名称:(略)人民政(略)办事处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其他。
四、项目情况:
(略)人民政(略)办事处第三方安全巡查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2个包件:
包件一:原西河地域
(略)域:(略)、(略)、(略)、(略)、(略)、(略)、(略)。
包件二:原西平地域
(略)域:鹿(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略)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略)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年7月1日至(略)年7月5日(略):(略)-(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略)中段(略)号1栋5单(略)层(略)号。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 (略):供应商(略)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略)复印件。
(2) (略)获取:供应商(略)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将汇款凭证((略)费)、(略)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略)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略)地址、所购比选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略)。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略)/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略)或(略)获取,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供应商(略)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年7月8日(略):(略)。
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略)1栋5单(略)层(略)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略)、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本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