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略)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略)新(略)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略)-(略)
(三)预算金额:(略),(略).(略)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人员要求:2人以上 服务开始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
成交供应商根据新(略)的委托,完成(略)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略)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略)个)法人治理专项(略)治财务审计(检查)工作:(1)对(略)个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检查工作,检查(略)年度财务状况,检查结束后对每一家被检查的社会组织逐一出具书面审计(检查)报告,重点检查事项如下:
①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略)性、公允性;
③法人治理、执行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④资金收支、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
⑤评比表彰以及涉企收费活动情况;
⑥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⑦税收优惠资格、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⑧依法开展活动、项目运作、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⑨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情况;
⑩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抽查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可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调(略)。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2)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新(略)的抽查审计通知及具体的社会组织名单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被抽查审计的社会组织,双方协商审计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事宜,并于1个月内对每家被抽查审计的社会组织单独出具相应审计检查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送(略)民(略)(因社会组织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1个月内出具审计检查报告的,或被抽查审计的社会组织拒不配合审计检查的,供应商须及时报告新(略)另行协商处理)。 |
1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略)-(略)-(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略):(略):(略)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略)-(略)-(略) (略):(略)~(略):(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二)供应商应完(略)、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略)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健庭 (略)-(略)
采购单位:(略)新(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