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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变电设备单一来源、第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公司(略)年第三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略)年第六十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知(略)年第三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三次变电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略)年第六十五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将于6月(略)日-(略)日在北京开展谈判工作。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采购谈判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略)年6月(略)上午9:(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2.报价注意事项
(略),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最终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均(略)。
3.谈判方式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所有供应商均采用北京(略)谈判;
第三次单一来源: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采购情况,采用北京(略)谈判和远程谈判相结合的方式,每个供应商仅适用其中一种谈判方式,各供应商具体谈判方式将通过短信一对一告知,请(略)联系人手机号、以及报送的谈判联系人手机号。
(略)谈判地址:(略)>8号,(略)-(略))。
谈判期间预计时间安排见附件1。
4.
对于远程谈判的供应商,将应用开展(略)谈判,《(略)-操作手册-供应商v3.0》如下,请参与远程谈(略)必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熟悉谈判前(略)操作。
为确保正式谈判的顺利开(略)一对一调试工作,调试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周四)下午(略):(略),请远程谈(略)必准时参加调试,并于调试前完成“检查和设置(3项)”、“谈判确认”、“谷歌浏览器的视频插件配置”工作
调试时,各供应商(略)进入“第0轮谈判”,进入后可查看排队次序,每家供应商调试时间约3(略)钟,各供应商可自行估计等待时间,并合理安排时间配合调试工作,确保调(略)运维人员联系方式见手册。
5.谈判期间沟通方式
谈判期间各项通知信息(多轮报价通知、谈判通知和澄清等)将通过短信形式(略)至ECP2.0(略)供应商(略)信息手机号(注意:非谈判联系人手机号),请各谈判联系人提前和(略)信息手机号持有人沟通,确保信息接收顺畅、传达及时。
6.谈判期间各轮报价开启后,应答人需在报价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ECP2.0(略)提交该轮次报价,报价填报及提交方式同首轮,超出截止时间将无法报价,请各应答人做好充(略)准备,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填报及(略)提交。
7.本次谈判期间涉及应答文件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将通过ECP2.0“澄清模块”传递,应答人需在短信通知的截止时间前(略)文件,请各应答人提前熟悉相关操作。
8.谈判联系人须全面了解谈判项目概况以及各轮报价情况,确保谈判工作顺利开展。
9.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略)谈判人员最新出席限制条件见附件2,后续可能根据国家、(略)要求进行调(略),请各位应答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要求变化。
附件1:谈判期间预计时间安排。
附件2:参加(略)谈判人员最新出席限制条件
附件1 谈判期间工作时间安排
第三次单一来源、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时间安排
环节 | 时间 | 备注 |
首轮报价及应答文件提交 | 6月(略)日9:(略) | 提交截止时间 |
第一轮谈判 | 6月(略)日(略):(略) | 谈判开始时间 |
发澄清(如需) | 6月(略)日(略):(略) | 澄清(略)时间 |
第二轮报价 | 6月(略)日(略):(略) | 报价截止时间 |
澄清回复 | 6月(略)日(略):(略) | 澄清回复截止时间 |
第二轮谈判 | 6月(略)日(略):(略) | 谈判开始时间 |
第三轮报价 | 6月(略)日(略):(略) | 报价截止时间 |
第三轮谈判 | 6月(略)日(略):(略) | 谈判开始时间 |
最终报价 | 6月(略)日(略):(略) | 报价截止时间,全部应答人均需提交最终轮(略) |
注:以上为预计时间安排,如根据(略)实际进度发生调(略),以届时通知为准。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略)谈判限制条件
为确保物资专项会议防疫安全,参会人员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物资专项会议工作:
1.本人或共同居住者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病例;
2.本人或共同居住者“北京健康宝”,显示“居家观察”或“集中观察”的;
3.本人或共同居住者防疫行程卡(以国务院(略)查询为准),显示(略)日内到达或途径国内中高(略)的;
4.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境外回国,集中隔离观察不足(略)日,或集中隔离观察后居家隔离观察不足7日(属地政府(略)措施),或居家观察期满后健康监测不足7日的;
5.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与(略)日内从国内中高(略)或境外进京人员直接见面、接触的;
6.本人或共同居住者(略)日内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
7.本人或共同居住者见面、接触的人中有(略)日内接触过隔离期内人员的;
8.本人或共同居住者目前有发热(超过(略).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
9.本人居(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略)最后一例确诊时间至今未满(略)日;
(略).本人来自(略)或近(略)日内有(略)出行史、接触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