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略)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略)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略)德。(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能够提供自营车辆(略)台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2.供应(略)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略)、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略)、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供应商须提供每台(略)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资审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略)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略),并提供承诺书。
(六)供应商须承诺承担(略)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略)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七)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略)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略)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八)供应商提供的承担(略)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九)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十)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本项目不得(略)包、转包。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至(略)时,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略)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被授权人(略)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略)),在广(略)金(略)1号(略)室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3月2日上午9时(略)。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1号(略)室。
(三)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或寄递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 联系方式
(略)
详细地址:(略)1号(略)室
邮 编: (略)
项目联系人:(略)/p>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