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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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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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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2-01-2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污水预处理系统项目(招标编号:大业-2022-A01-018)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受(略)的委托,就其“(略)发(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略)发(略)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略)-A(略)-(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 项目要求 |
1 | (略)发(略)项目 | 1 | 项 | (略) | 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部(略) |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略);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略)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1、(略)时间:自(略)2年(略)月(略)日起至(略)2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止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略)的供应商投标。
2、(略)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略)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法人(略)和授权代理人(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地址:(略)1栋(略))
4、磋商保证金:(略)(略);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的方式缴纳。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成交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略)(略)宜(略)
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磋商。
2.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六部(略)“资格审查表”)磋商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磋商(略)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磋商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略)采购监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3.响应文件共(略)份,其中正本(略)份,副本(略)份,须用文件袋(略)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磋商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本项目请供应商自行进行(略)勘查,充(略)了解项目位置、施工内容、实施环境等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等情况,在成本核算和实施方案中充(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略)勘查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自行考察期间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5.来自(或途径)国内国外疫情中高(略)人员暂缓来(返)赣;(略)外低(略)人员参加开评标的,应提供(略)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6.供应商进入宜春大业(略)公司时应携带居民(略)、出示健康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隔位就坐,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略)。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略):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略)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略)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未出示健康码 ;(略)测量体(额)温超过(略).3°C的,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的。
8.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略)》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略)公共资源交易(略)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9.特别说明:如有来自中高(略)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应授权给低(略)人员进行(略)投标;无法预估的,延期开标时间。
五、磋商时间地址:(略)1、磋商地址:(略)1栋(略))。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2年(略)月(略)日10:(略)(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略)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略)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略)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略):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方式:刘玉萍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佳 (略)
(略)联系人 张小玲 (略)-(略)
联系地址:(略)1栋(略)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
十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略)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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