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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2-03-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莲河西路范围内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受新(略)范围内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范围内垃圾清运项目
1.2谈判编号:新郑-HNJJ-(略)-(略)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采(略)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6工 期:一标段:(略)日历天;二标段:(略)日历天;
三标段租赁周期:(略)日历天
1.7标段划(略):本项目(略)为两个标段
一、二标段:垃圾清运
三标段:机械租赁
1.8质量要求:合格,符(略)、(略)、(略)扬尘(略)治规定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 一、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次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略)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三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次相关经营范围(机械租赁);
2.3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略)www.(略).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略)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须知:
3.1(略)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没有因税收及社会保障被责令停业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略)明或法人(略)及被授权人(略)原件”到(略)进行审核。(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略)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
3.2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略)时间及地址:(略)4.1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节假日除外);
4.2 地址:(略)9(略)一单(略)8(略)室)。
5.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节假日除外)。
6.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府
联系人:(略)p>
电 话:(略)
联系人:(略)p>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