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磋商条件
2. 公开竞争性磋商内容
2.1 项目地址:(略)2.2 项目概况:重庆(略)行电话号码添加企业标识外包服务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略)。
2.3 服务期限:有效期2年。
2.4 采购内容:重庆(略)行电话号码添加企业标识外包服务采购。将目前用于涉案账户排查呼叫座机电话绑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略)行”字样,客户接听时来电显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略)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此项磋商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ht(略)站(略)”(http:(略).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增值税承诺: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其他承诺:供应商磋商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廉洁承诺书: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特别提醒:
1.所要求的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2.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复核,如果成交候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 (略)年3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下同), 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略)、(略)(第二代)复印件1套的盖章扫描件,(略)到采(略)资料后(略)至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略)年3月(略)日 (略):(略)-(略):(略) 。
递交地址:(略)1号T2邮储银行(略)采购管理部。
磋商时间:(略)年3月(略)日(略):(略)。
磋商地址:(略)1号T2邮储银行(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略)重庆(略)行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