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略)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实施意见》(昆通〔(略)〕(略)号)和《(略)》(昆财综〔(略)〕(略)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按照(略)年度(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略)《(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项目拟计划实施
一、项目名称
《(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草拟、咨询、论证宣传等辅助性工作。(代码:E(略))
二、(略)主体
(略)。
三、预算资金
(略)(从(略)年预算安排的立法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工作内容
通过收集资料,核对上位法,开展立法调研考察,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访谈,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论证等形式,对《(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初稿进行草拟,对稿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等方面,逐项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并形成报告。在立法后对条例进行宣传。
五、承接标准
((略)规章立法工作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机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5年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略)明等证明文件;
(三)机构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机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机构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机构拟投入服务团队不少于2名符合项目要求专业性强的工作人员,全流程参与项目工作,(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八)机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略)受托项目的信息情况及相关资料、保密信息。
六、目标要求
全流程参与《(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草拟、咨询、论证、听证、调研、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七、资金(略)方式
按照签订(略)服务合同内容(略)服务费用。
八、服务期限
服务到《(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公布施行后结束。
九、(略)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政办函〔(略)〕(略)号)、《昆(略)关于批复(略)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资环〔(略)〕1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略)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略)采购范围,(略)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递交(略)材料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地点(略)4(略)室,联系人及电话:樊老师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