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RBZB-(略)
发布时间:(略)年2月(略)日<(略)(招标(略)(采购人)委托,对其“中国(略)公(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略)公(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略)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预算总金额(略).7(略),五个包段。其中一包:(略)本部(略)辆,预算(略).7(略),二包:(略)辆,预算(略),三包:灵璧(略)辆,预算(略),四包:(略)辆,预算(略),五包:砀山(略)辆,预算(略)(以上预算金额仅为预估,不作为具体的采购金额,中标后按照实际采购情况进行(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略)2.2、项目概况:(略)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一包:(略)本部(略)辆;二包:(略)辆;三包:灵璧(略)辆;四包:(略)辆;五包:砀山(略)辆。
2.3、项目内容:(略)公司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车辆品牌型号主要有别克、(略)、雪铁龙、东风、江铃等,“维修”指车辆大、中、小型修理,一、二、三级维护,以及其它汽车维修服务。
2.4、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1年,到期后供应商后评估不低(略),可续签1年,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2.5、包段划(略):五个包(一(略)车辆维修服务;三(略)车辆维修服务;五(略)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2.6、技术要求:汽车维修场地地理位置要求,须满足采购人车辆维修服务时限,中标单位在所投包段所在地有维修厂房或者承诺中标后(略)日内设立与中标人资质同等规模维修厂,可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以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维修资质、救援车辆;维修场地满足服务要求;
3.3、投标人能开具发票;
3.4、投标人必须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地、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略)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投标(略)
5.1(略)时间: (略)年2月(略)日起至(略)年3月4日(9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
5.2(略)地址:(略)5.3(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略)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略)复印件且备注上授权人的电话号码和QQ(略));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等;
(4)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略)/包段。(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略)以及(略)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2(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