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幸福院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ZYC-SN(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略)、(略)幸福院建设项目已由错发改发基建[(略)]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投资比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2.2建设规模:核定新建(略)、(略)、(略)幸福院(略)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
2.3标段划(略):本招标项目共划(略)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招(略)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略)日历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略)年至今完(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略)专业(略)级(含(略)级)以上(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略)至(略)年3月1日(略)时(略)(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略)(http:(略).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略)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略)至(略)年3月1日(略)时(略)(略),在西藏自(略)(http:(略).cn)(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地址:(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略)》、《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 其他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携本人(略)原件、经公证处公证的(略)同时参加(略)开标,身份不一致不得参与开标。
九.其他
9.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略)中、并在招投标(略)开标用企业(略)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略)的电子标书,自备笔记本电脑。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略)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2根据财政部(略)《关于调(略)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略)】(略)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略)版预算定额》报价。
9.3(略)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略)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略)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略)内企业应进行西(略)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9.4各相关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略)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略)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略)。
9.5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略)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9.6开标(略)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略)明、(略)、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的要求进行装订。
9.7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略))
(略) 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 ((略))
(略)号)文件。
9.8本项目执行《关于(略)房屋(略)政(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文件,明确自(略)年1月1日起,(略)房屋(略)政(略)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略)不予认可。
9.9本项目执行《西(略)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略)管【(略)】(略)号)文件。本项目执行“西(略)住(略)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略)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略)管((略))(略)号)”文件。
9.(略)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略)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略)管[(略)](略)号)以及《关于进一步(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略)管【(略)】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略)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9.(略)投标人(略)站不予认可)、西(略)场(略)站上均无不良(略)上截图(略)查询数(略)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9.(略)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略)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略)管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办 公 地址:(略)系电话:(略)
(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