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t>
(略)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略)2年3月(略)日(略):(略))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略),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P2招标公告“1.2.5 交货期:(略)日历天((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工期计划提供相应(略)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订(略)进场安装的具体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工期做出调(略),相关赶工费用、仓储费用以及延期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技术规格书P5五招标的重点说明又提到“6、承包人应根据各单体建筑物、(略)的安装和调试制定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明确各施工节点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水厂(略)年7月1日前正常供水。”,两者相矛盾,请确认。
回复:以“招标公告1.2.5 交货期:(略)日历天((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工期计划提供相应(略)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订(略)进场安装的具体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工期做出调(略),相关赶工费用、仓储费用以及延期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浏阳(略)公司
(略)(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