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略)以单一***="PROJECTNAME1">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物业管理项目
2.TGPC-(略)-D-(略)
二、成交信息***="SUPPLIER">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6号
3.成交金额(略),(略).(略)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E(略)PERT">刘颖虹、巴玺昌、付星辰(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肖楠
2.(略)-(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PURCHASE">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
2.采购人地址:(略)3.采购人联系电话:杨家群,(略)-(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n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略)
七、质疑、投诉方式
(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0(略)。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采购的相关要求,超(略)采购。由于我部办公楼为综合性写字楼,位于环(略)小区,公共面积和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空调等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均共同使用。目前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略)A座(略)在此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保证物业服务的(略)体性及我部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略)割进行(略)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GET_DATE">(略)年(略)月(略)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