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灵璧县增设电子信号灯和电子监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略)
二、项目名称:(略)年灵璧县增设电子信号灯和电子监控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略)安徽(略)公司
供应商地址:(略)产业园一期D8-(略)
中标金额(略)(?:(略)(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略)(略))
供应商的评审得(略):(略).(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W环保抓拍电警单(略)、(略)W环保抓拍卡口
品牌(如有):大华、大华
规格型号:DH-CP(略)、DH-CP(略)
数量:(略)台、(略)台
单价:(略)(略)/台、(略)(略)/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锋(组长)、徐梅、王维全、李玉永、李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略).(略)(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略)上投诉(略)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略)
地址:(略)5号
联系方式:孙球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略)公司
地址:(略)>
联系方式:张哲文、任雪松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球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