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港城实验初(略)设计、可研报告编制
服务范围:新建教(略)位于初中部东南(略),位于校园中轴(略)的东侧。教(略)拟建总建筑面积约(略)m2,(略)层共四层。含(略)间标准教室,1间报告厅、1间阅览(略)等(略)计划投资(略)。该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可研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具体要求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结算明细,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2.供应商应加强对设计方案及图纸的保管,每项设计工作完成后,应将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人,其余资料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人对设计资料的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资料遗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响应供应商应依据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和有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承担一切后果,由此引起的纠纷与采购单位无关。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
6.供应商对服务缺陷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拖延或不予更正的,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成果错误,无法通过审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成交供应商要求配合采购人与(略)对接,做好前期审批与手续(略)等工作。
服务时间:港城实验初中。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1.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过程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
4.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5.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