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略)校服采购
二、成交供应商信息
(略)
供应商地址:(略)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中标(成交)金额:中学(略)/套,小学(略)/套,幼儿园(略)/套
三、主要标的信息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于静,李璐,许勤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略)采(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 址:安(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略)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