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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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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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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11-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淳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AZF[(略)](略)号二、项目名称:(略)-(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略)地址:(略)3号被投诉人1:(略)公司地址:(略)5#(略)一层(略)-(略)室被投诉人2:淳(略)管理委员会地址:(略)装项目(编号:ZJJAZF[(略)](略)号,以下简称“本项目”)
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略)年(略)月(略)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略)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略)诉称:投诉事项1:我公司质疑此项目在
招标文件中第二部(略)第6条关于样品提供,质疑洗米机作为招标核心产品的合理性,且没有符合
招标文件参数的三家洗米机产品,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排他性、歧视性、倾向性。我司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提起投诉。事实依据:1、根据(略)年9月(略)日我(略)回复节选如下。我(略)质疑答复不满意,回复中未就我司提出的核心产品选择合理性,样品的特殊指向性有明确回复“以往采购经验”是什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洗米机厂家至少有三家以上”哪三家或者以上,他们的产品尺寸是多少,是否符合标书中指出的±5%,如果不符合,他们生产的产品是否不能列为采购对象?我司作为业内企业,在质疑函(略)项目做了调查,(略)采购情况均作了(略)析,洗米机产品作为此次招标产品非常不合理;在行业内产品的调研和询价过程中,(略)析了许多同功能产品,得出标书样品的技术参数表达无通用性结论,类似产品功能可以实现的,规格尺寸完全不符合标书样品“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配件不全或尺寸长宽高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尺寸±5%的,样品(略)做0(略)处理”要求(略)型号:(略)Z(略)规格:(略)*(略)*(略)mm”产品完全符合要求,这样的指向性与排他性。我司认为违反了相关招投标法律,不合法。2.我公司查阅部(略),未有洗米机列为核心产品案例,且此款洗米机不同于其他常规洗米机产品,按照参数理解,这是一款程控化全自动洗米机,此款洗米机未有在以下案例中的乃至可以查(略)相关案例中鲜有实际采购。3.(略)采购核心产品问题有政府采购专家提到核心产品的设置原则及注意事项“合理性原则—核心产品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且符合实际需求。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在通常情况下,核心产品的价格在其(略)个采购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往往是较大的,但在考虑核心产品时,不能仅仅考虑价格因素,因为产品价格只是考量其是否设置为核心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还应充(略)考虑采购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实际需求,避免将非关键性产品设为核心产品,而忽略了真正重要的(略)项目采购中,主要设备包括中央站及床旁监护仪等,采购人可能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数台床旁监护仪,其价格累计可能超出中央站的价格。尽管如此,该项目中央站无疑是技术构成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部(略),故应将其设为核心产品,而不应仅凭价格就将床旁监护设备确定为核心产品(略),主要是为了制冷或制热需要,因此,采购人就应根据实际功能需求,将项目关键性产品——空调主机,设置为核心产品。”由此可见,在确定核心产品时,采购人应首先进行采购需求(略)析,明确采购项目的关键组成部(略)和核心需求,再根据需求(略)析结果,结合产品价格、技术构成、对(略)个采购项目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公平性原则。在设置核心产品时,应避免设置具有歧视性和排他性的条款或条件,不宜将不具有充(略)竞争性的非通用产品作为核心产品,确保所有供应商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与竞争。确定核心产品的理由、范围、评审标准和权重等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述,以确保所有供应商都能准确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模糊不清导致评审过程中出现争议。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核心产品并严格评审过程,可以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采购人和
代理机构在回复中强调了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并不是
预算占比高的才能算核心产品”,而未对我司提出的功能性做正面回复,如(略)的核心是空调主机,那么厨房的核心就应该是灶具—保障餐饮出品,各类不锈钢家具—保(略)—提供安全环保的环境,而洗米机在传统的厨房中没有一席之地,又如何能够作为核心产品;我司已经在质疑函中指出功能性产品以尺寸作为评选依据,将不具有充(略)竞争性的非通用产品作为核心产品,违反了公平性原则,我司认为将洗米机作为核心产品(略)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第8条违法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4.2(2)对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设置为(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三十一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略)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财库[(略)](略)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第二十条。投诉请求:撤销洗米机核心产品,撤销洗米机作为招标样品。被投诉人1(略)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的回复:1.(略)食堂项目,项目设备主要是服务于学生。关于核心产品,价格比重大并不是作为核心产品的唯一条件,应该看该产品在本项目中的重要性。洗米机的主要功能是洗大米,每天洗大量的米,都是师生食用,大米是主食,是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一环。洗米机是否是核心产品与洗米机需要提供样品也无直接关系,由于洗米机是根据要求定制产品,跟标准生产的工业品不同,不同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使其所供货物的外观、款式、结构、功能、制作工艺等都可能存在差异,单纯通过书面方式并不能准确直观的反映所供货物对需求的实际响应情况,提供样品,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样品的实际款式、结构、功能、制作工艺等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评审。2.本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洗米机生产厂家也不少于3家,不存在核心产品是相同厂家的问题。对样品的尺寸要求是基于食堂(略)设计,如不能满足将无法在食堂中安装应用,招标文件对产品尺寸也允许±5%的偏离,尺寸也没有做唯一要求,也并未对洗米机作为样品的型号、品牌作出要求,供应商也可按照采购需求定制,一般供应商也完全有能力制作并提供样品,不存在排他性、歧视性、倾向性。被投诉人2淳(略)管理委员会辩称:针对投诉事项的回复:1.本次(略)食(略)食堂来说,食品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大米是主食,是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一环,而日常食品制作过程中,大米的清洗过程无法做到有效的跟踪管理,所以需要通过科学规范化的设备来保障米饭在制作过程中的卫生保障工作,全自动洗米机既能通过科学规范的技术手段保障主食制作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同时又能极大的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而且由于场地等要求,全自动洗米机需要根据要求进行定制;本次采购的其他产品基本属于工业产品,国家行业均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对产品做出要求。因此本次采购将全自动洗米机作为核心产品。2.根据本项目特点与实际采购需求,设置样品评(略)项与采购需求紧密相关。由于洗米机是根据要求定制产品,跟标准生产的工业品不同,不同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使其所供货物的外观、款式、结构、功能、制作工艺等都可能存在差异,单纯通过书面方式并不能准确直观的反映所供货物对需求的实际响应情况,提供样品,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样品的实际款式、结构、功能、制作工艺等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评审。对样品的尺寸要求是基于招标人食堂(略)设计,如不能满足将无法在招标人的食堂中安装应用,招标文件并未对洗米机作为样品的型号、品牌作出要求,供应商可按照采购需求定制,据了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洗米机生产厂家至少有3家以上。不存在排他性、歧视性、倾向(略)述称:针对投诉事项的答复:1.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有洗米机这一设备,洗米机作为招标核心产品与样品,我方认为该项要求合理。2.项目开标当天有6家单位提供了样品,证明供应商是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样品。3.采购文件并未对洗米机做出具体的品牌型号要求,大部(略)不锈钢厂家都能生产洗米机,不存在“排他性、歧视性、倾向性”等情况(略)洗米机说明(略)洗米机使用说明(略)洗米机产品彩页》;除了这三家,还有浙江翔鹰、南京乐鹰、河北燕诚等厂家均能提供洗米机产品。4.本项目采购的样品设备为常规类设备,(略)场上最普通的流通设备,淘宝、京东都有销售,且店家接受定制。5.我(略)采购项目,大部(略)项目都有设置样品,且设置的样品都是主观决定的,既有“智能炒菜机”、“生煎炉”、“商用立式配料机”等产品,也有“油烟净化器”、“双头双尾炒炉”、“三门海鲜蒸柜”等产品。故本项目将“洗米机”设置为样品,我方认为是合理的。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JJAZF[(略)](略)号),(略)年9月(略)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略)日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9月(略)日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略)月(略)日9:(略)开标,同日发布(略)、(略)大海(略)公司等8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投诉(略)为中标供应商。二、招标文件第二部(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略)洗米机、八位竖夹片条凳餐桌。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þB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样品:1台洗米机和1张八位竖夹片条凳餐桌;(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þ样品(略)未超过价格(略)的(略)%;☐样品(略)超过价格(略)的(略)%,理由;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略)评标办(略)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6……(7)……三、招标文件第三部(略)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4洗米机-提供样品1.产品材质:采用(略)不锈钢板制作,面板、斗厚≥1.2mm;产品功能:对大米进行自动清洗,自动装盘自动加水。2.米桶容积:(略)KG;3.最快洗涤周期:(略)min(略)kg4.电源要求:(略)V,1.5KW。5(略),自动化运行,精准控制米、水配比,确保每盘标准化,提升米饭口感及每盘口感一致性;6.配置清洗水泵,不受水压影响,保证清洗效果;7.自动定量(略)盘,自动加水,(略)力、方便快捷;8.配备安全装置:补水保护、水泵过载保护、(略)漏电保护;9.标配高压水枪,便于设备死(略)清洁。规格:(略)*(略)*(略)mm台1特别说明:1.采购清单内所涉及的产品品牌(如有)仅作建议性参考或为代替部(略)技术指标描述所用,不具指定或唯一;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提供其他品牌或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选用的产品其功能、性能等相关技术指标应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技术要求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阐述说明。2.采购清单内产品所标注的外型尺寸(如有)不作固定,投标人应尽可能的选择(略)要求的尺寸的产品参加投标,厂制品外型尺寸合理误差范围为±5%;在不影响安装、(略)体美观性以及实际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外购件产品允许存在合理的外型尺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