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某单位委托,就GPU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经询价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GPU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略)-W(略)-(略)
3.评审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司,响应报价2,(略),(略).(略)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响应报价2,(略),(略).(略)。
(略),响应报价2,(略),(略).(略)。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略)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略)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略),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略)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略)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略)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略)担。
五、联系方式
<(略)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略)-(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