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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法律服务直接选定采购结果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荆(略)漳(略)法律服务直接选定采购结果公告打印--框架协议(略)采购计划
备案号:CG(略)M-(略)-(略)-(略)框架协议名称:框架协议编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荆(略)漳(略)法律服务直接选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FWZ(略)采购总
预算金额:¥(略),(略).(略)本次成交金额:¥(略),(略).(略)--采购单位:荆(略)漳(略)联系人:(略)话:(略)-(略)采购人地址:(略)6号水木清华1#(略)成交日期:(略)年(略)月(略)日采购类型:定点服务--执行方式:直接选定订单编号:采购方式:--
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无--采购品目:--成交标的:订单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品目:法律服务采购(略)法律咨询服务费服务响应说明:(一)、技术服务方案一、本所基本情况(略)成立于(略)年4月,位(略)6号水木清华1#(略)。办公场所为全体合伙人家庭全资(略)的约九百平方米的自有房屋,并按信息化、自动化的办公要求完善了办公设施(略)站,无任何对外债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济、财务能力。我所现有正式执业律师(略)人,实习律师4人,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另设专职内勤1人、辅助人员1人。本所自成立以来,注重对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教育,积极开拓律(略)场,为荆门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在(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本所大部(略)执业律师均有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并(略)了多起在(略)有较(略)、中(略)委党校、(略)、(略)部门及多家(略)、(略)委党校多件合同的审查和修改,多次提供了法律建议或意见;先后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略)商业银行(略)、(略)公司、高盛投(略)等非银行企业(略)过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为上述企业追回了高额欠款。本所人员结构优良,有各方面专(略)、律师支部多年获(略)先进,多名律师获得了国家、(略)表彰。我所还参加了执业保险,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加(略)保险杠。因此我所完全有能力按照我所承诺的条件完成
招标人的各项委托事项。二、服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及职责为更好地向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所全体律师均将参与相关法律服务,由所主任周明学全面负责,支部书记汪金平负责法律服务事务质量管理,李晓泉负责法律服务事务(略)追踪,王斌负责各方面协调,其他成员负责法律服务事项的具体(略)、具体法律事务(略)方案的制订,向招标人联系人员反馈法律事务(略)的进度、沟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事项,及时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略)案件立案及参与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提出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及对案件提出具体的(略)意见。三、服务机构的管理为更好地为招标人提供法(略)法律服务服务事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服务部按照我所对各专业法律事务部的要求进行管理。四、服务内容根据
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所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文书服务、仲裁服务、调解服务及了包括但不限于与法律有关的调查、取证、鉴定服务等工作。在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在律师不能胜任采购人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更换律师;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为采购人单位的职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律师在(略)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建立新的法律顾问关系或者担任其代理人。律师在(略)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前,已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并主动提出回避;律师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将予以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所、本律师或者他人牟取利益;对采购人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略)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妥善保管;更换采购人服务律师前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在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对于采购人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的法律事务,需要律师出庭的,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的优惠率收费。在提供具体法律服务时,根据采购商的要求提供到场或以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在采购人遇到法律事务时,及时到场予以处理,需要到荆门地域外提供服务的仍然予以提供。同时承诺接受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付款方式。五、服务标准及具体措施1、服务响应时间标准:1.1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略)。接到招标人(略)相关法律事务的通知后立即指派组员与招标人经办人员联系,(略)与拟(略)法律事务有关的相关资料,一天内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略)析,如材料齐全的,在一个工作日或招标人指定的日期内完成相关法律事务的(略)。如属电话咨询等事项,直接电话答复。如需律师参加谈判、调解、法律宣传或法律知识培训、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的,按要求安排律师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服务。1.2诉讼法律事务的(略)。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立即指派组员与招标人的经办人经,(略)相关资料,当天完成对资料的审查,如资料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如需补充材料的当天通知招标人经办人补充相关材料,并在相关材料补充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法律文书起草完毕后一天内将起草好的法律文书交由招标人经办人,并由招标人审查后(略);接到招标人经办人员通知后立即取回盖好章的法律文书;最后按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以最短的时间予以(略)相关事项。如招标人是原告的,则在立案手续(略)案件送达人员联系向对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等事宜,遇无法书面送达的情况立即与招标人经办人员联(略)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完成首次(略)在首次开庭后二周内作出判决并送达法律文书;判决生效且符合(略)开具生效证明,并撰写执行申请书,交由招标人经办(略)立(略)尽快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案件的执行。对需要查封的案件应在接到通知且(略)进行查封,对于招标人为被告的案件,也参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进行(略)。上述时间标准还适用于招标人为当事人的仲裁案件及二审、再审案件。2、(略)结果标准:2.1诉讼案件的(略)结果标准,凡证据据确实充(略)的,应使得案件判决结果有利于招标人;如案件存在争议的应力争使案件判决结果有利于招标人;案件(略)过程中避免因案件可归责于承办人的原因导致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利于招标人。2.2非诉讼案件的(略)结果标准,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有效的审查、起草、解答、法律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内容。3、具体措施;3.1诉讼法律事务,除法律事务承办人应(略)办案人员沟通、协调外,服务部主任、副主任也负有同样的责任,疑难复杂案件承办人应立即申请召开案件讨论会,由服务部组成人员对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必要时可以邀请所内其他律师参与;积极将案件可能的发展方向向招标人通报,以使招标人及时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发生案件向不利于招标人的方向发展的动向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招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研究补救的方法。3.2非诉讼法律事务,由法律事务承办人个体负责,服务部主任、副主任督促、指导,力争提出的意见、建议最有利于招标人。六、服务保证措施服务部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全所律师均需参加服务部的业务研讨会,对(略)的法律事务进行总结、研究,并根据总结的经验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组织组员的理论学习,提高组员的理论水平、执业技能、业务素养、办案能力,交流办案心得,提高办案水平;加强对组(略)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避免因违法执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参加执业保险险,使得如因律师过错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可以得到赔偿保证。(略)采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和规定。一旦中标,将签订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法律文书,并严格按承诺书及协议履行义务。七、特别措施首先建立起与政法各部门的良好关系,经常性的开展法律知识交流等活动;其次针对为招标人的服务制订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机制,如因突发事件需要服部律师参与处理的,我所可以启动紧急处理机制,保证有律师及时参与相关事件的处理,特别是法定休息时间仍能保证紧急处理机制的正常运转。在案件的(略)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略)机构的人员明显偏祖对方当事人,有可能出现枉法裁判的,立即通报给招标人,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略)政府法律服务事务部管理办法2、湖北兴联律事务所受案和结案制度3、(略)案件(略)程序规定4、(略)办案和案件讨论制度5、(略)档案管理制度6、(略)利益冲突审查回避制度7、(略)关于在所内增设政府法律服务事务部的决定1、(略)政府法律服务事务部管理办法为落实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略)及所属各部门,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制(略)法律服务事务部,专门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事务部由主任周明学任主任,书记汪金平、副主任晓泉、副主任王斌任副主任,其他律师均为成员。二、周明学(略)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法律事务的(略)配等事项;汪金平负责案件质量管理;李晓泉负责案件进度跟踪;王斌负责协调工作,各成员作为具体法律事务的承办人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略),并向顾问单位就具体的法律事务进行沟通。三、服务部每月应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交流法律事务(略)情况,提出改进服务的措施和方法,传达顾问单位对服务的意见。四、服务部在向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指定一名从事律师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律师,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处(略)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采购人认为指定的律师不能用途其安排的工作而向本所提出要求更换律师的,本所应予同意。五、律师在为采购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单位的职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六、律师在(略)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七、律师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八、律师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九、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略)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十、不随意更换采购人服务律师,如更换采购人服务律师,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十一、投标人在担任采购人法律顾问期间,对于采购人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的法律事务,需要律师出庭的,应与采购人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由采购人出具(略),代理费予以优惠收取。十二、律师应不定期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处理法律事务。十三、当与采购人约定以电话、传真、邮寄、E-mail等方式联系有关法律事务,按照要求需律师出具书面意见时,律师签字确认。十四、当采购人遇到法律事务时,律师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应及时到场处理委托的法律事务。十五、服务费用的规定1、本所律师在荆(略)域内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所产生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本所自行承担。但本所律师(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