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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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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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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3-11-2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徽商银行关于宣城分行物业外包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经(略)受(略)公司宣城(略)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宣城(略)行物业外包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宣城(略)行物业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略)TC-C-(略)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开标(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徽商银行关于宣城(略)行物业外包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投标报价:(略)(小写:(略).(略)(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n(略)
投标报价:(略)(小写:(略).(略)(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小写:(略).(略)(略))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略)(略)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略)-(略)-(略)、(略)
公示期: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略)-(略):(略),(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略)(略)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程工 (略)-(略)-(略)、(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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